上海市水利工程协会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08-09 浏览次数:10400
为加强协会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采购坚持货比三家原则。每年年末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由办公室汇总需求计划,提出性价比选供货商名录,报协会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比选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二、办公用品采购坚持勤俭节约、节省开支原则,分轻重缓急,分步采购,物尽其用,防止积压。
三、严格履行办公用品保管、领取手续。明细建帐,手续完备,帐物相符。购货人、验收人、领用人,不得由同一人经手。
四、办公用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办公用品,爱惜使用,物尽其用。
五、工作人员调离协会,应交回支领的办公用品。
六、每年年底,办公室对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七、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独立使用、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含1500元)的资产,不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
八、凡购买属固定资产,应提前编制年度预算,报会长同意后方可采购。
九、财产入库前,严格做好验收工作,对质量、规格和要求不相符的有权拒绝验收,并退回购买单位。
十、办公室设立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签收、盘点和核销等工作。
十一、办公室应当做好固定资产明细帐,确保帐、卡、物三相符,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十二、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清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核销登帐。
十三、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合理使用固定资产,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维保、登记。
十四、固定资产一旦毁坏,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提出报废处置申请,办公室要做好相应的核算、销卡、销账等工作。
十五、凡需借用协会固定资产,须预先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填清借用期限。借用前后应验收所借物品的使用质量是否完好。严格遵守借用期限,及时归还,保证使用合理性。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调离协会,应办理移交手续。
十六、对外出售、出租、出借、投资、转让、赠送、调拨协会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出售、出借、转让、处置各类资产。
十七、工作人员调离协会,应当向办公室交回领用的固定资产。
十八、复印机实行专人保管使用。办公室操作人员要爱护机器,定期保养,保持机器清洁卫生,使机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十九、复印文件、图纸、资料等,应本着节俭、环保原则,避免浪费。
二十、复印时由复印人填写复印时间、文件资料名称和份数。
二十一、不得复印非法印刷品和迷信材料。
二十二、不得在复印机房吸烟,机器使用完毕要切断电源。
二十三、办公室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机器性能,避免使用不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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