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水利部建安中心关于举办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1 浏览次数:2645
为加强监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帮助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保护自身权益,更好地发挥监理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兹定于2016年12月在长沙举办1期“监理安全生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水利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监理安全生产工作实务等。
二、培训对象
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愿派人参加。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1040元/人(资料费、场地费、讲课费等其他费用),食宿自理。
四、培训时间、地点和报名
(一)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9日(12月6日报到)
(二)地点:长沙市水电八局培训中心
(三)报名邮箱:peixun4@mwr.gov.cn(额满即止)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彤 刘秀英
010-63204344 63204331
通知下载: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
http://jsgl.mwr.gov.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一)发至报名邮箱,报名成功后会收到含有乘车路线的自动回复邮件,如因故不能参加请及时电话告知。
(二)因涉及食宿和会场等诸多因素,根据具体情况,本期培训班额满后即截止报名。
(三)培训结束后向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培训证书,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届时提交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学员请提前与本单位财务确认增值税发票要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提供报销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名称、账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只需提供报销单位全称(见附件二)。
(五)因培训班不具备刷卡条件,请使用公务卡支付的学员提前将培训费汇至我单位。汇款单位全称: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汇款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汇款行账号:6214292013951。如汇款不方便,我单位在收取培训费时可提供不能刷卡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