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要闻

2015年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见证取样员培训班顺利结束

发布日期:2015-05-06 浏览次数:2814

   

   

 根据上海市政府2011年第73号令《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和行业需要,上海市水利工程协会2015年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见证取样员培训班于424日至25日在嘉定区举行。协会陈伯深会长和马远东秘书长等领导出席开班仪式,协会黄惠祥副会长作开班动员。来自本市的110名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检测见证人员以及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黄惠祥副会长指出,见证取样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关乎水利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利部36号文要求,协会会同上海市水务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和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并对见证取样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明确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员的义务与职责,从而确保水利工程质量。

 本次培训的授课老师包括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的夏杰高工、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侯中瑞、张鹏程、车友明,他们分别讲授了法律法规、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和金属结构、量测工程、机械电气等方面的内容。25日下午,在完成了为期一天半的培训后,进行了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员考试。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为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保证样品能够代表母体,杜绝检测“仅对来样负责”。根据水利部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