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4-18 浏览次数:2644
3月17日下午,协会在虹口区召开上海市水利工程协会第一届第九次理事会。会议由协会会长陈伯深主持,协会换届筹备工作组成员,协会理事等80余人参加会议。其中,应到理事77人,实到理事67人,会议正常召开。
会上,由协会换届筹备工作组组长沈依云宣读《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方案(草案)》,对换届改选的基本原则、换届改选的组织领导、推荐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单位名单的条件作了介绍。协会法人代表李国林宣读《换届大会的会议议程(草案)》。
协会秘书长马远东宣读《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回顾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主要有八个方面:一是响应水利建设质量安全要求,营造讲诚信、重质量的氛围;二是开展四新技术推广和推优工作,促进水利建设技术进步;三是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导向,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五是积极发展会员,会员和专家队伍不断壮大;六是利用网站等手段,畅通为会员服务的信息渠道;七是围绕水利工程建设,开展党建联建活动;八是加强自身建设,改进服务。
对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建议主要包括:一是要积极开拓进取,适应政府深化改革和社会化管理新要求;二是要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参谋咨询活动,为上海水利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协会副秘书长黄剑宣读《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草案)》。协会副秘书长柏云长宣读《协会章程修订说明(草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提供的2016年版协会章程模板,重新调整章程格式,新增“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作为单独一章。原《章程》共分七章五十五条,现调整为共八章五十七条。二是删除原《章程》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中关于“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受政府委托”等相关内容,并根据新政策要求重新调整了“主要任务”的相关描述。三是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调整为:“政策研究、标准编制、社会评价、业内协调、教育培训、咨询评估、征信服务、交流推广、会展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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